各经销商:
根据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(2024年第81号)》要求,企业应在2024年9月27日前报省局备案进修订包装、说明书等内容,详细情况如下:
1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(2024年第81号)》要求,我公司申请对银黄颗粒(国药准字Z20053526)药品说明书中【不良反应】、【禁忌】、【注意事项】项进行了修订及备案,在2024 年9月27日已对银黄颗粒说明书进行了规范修订,并批准。(附件1)
2、为进一步方便患者使用,使患者充分知悉说明书的修订情况,我司将修订情况以告知函的形式在公司网站予以告知,说明书修订后的内容对我司在市场上流通的银黄颗粒适用;同时采取“在药品追溯码系统中更换修订后的说明书”的方式告知顾客,患者只需按扫码查询的方式,即可获取修订后的银黄颗粒说明书,不会影响药品正常使用。如有疑问,请在使用前扫码查询查看修订后说明书并仔细阅读,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或医师的指导下使用。查询方式:使用淘宝/支付宝扫码,点击页面药品说明书一栏,即可查看药品说明书(完整版)。(附件2)
上述的情况说明我公司积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及时对银黄颗粒(OTC甲类)的说明书进行修订和备案,若与贵司合作生产销售的银黄颗粒是在国家文件下发之前生产的,使用的是未修订的标签和说明书,请贵司协助做好沟通协调:(1)对有疑问的患者,引导患者按上述查询方式扫码获取修订后的说明书。(2)如患者因自身硬件原因不能扫码查询获取,需要修订后的纸质版说明书时,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公司联系,我公司立即提供修订后的纸质版说明书。(3)如有其他问题,888贵宾会将积极进行沟通和处理。(联系人:林少华,电话:0760-88559938,15382717689)
特此说明
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
2025年2月14日
附件1:
附件2: